开展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创新政策试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命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详细说明
文/ 幹細胞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加快打造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創新高地,推動生命健康產業高品質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超前部署、融合發展、協同發力、開放合作,瞄準全球生命健康科技和產業發展趨勢,聚焦產業鏈佈局創新鏈,以推動創新藥物和高端醫療器械源頭創新、精准醫療全鏈創新、資訊技術與生物技術加速融合創新為突破口,著力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關鍵技術控制力,為生命健康產業創新發展、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二)總體目標。
——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重大突破。生命健康變革性、交叉性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引領性成果不斷湧現。到2022年,取得標誌性重大科技成果30項,形成長三角地區“醫學高峰”;在結構生物學、腫瘤與分子醫學、腦與腦機融合、生命健康大資料等領域率先實現“國際領跑”。
——高能級創新平臺構建獲得顯著成效。做大做強生命健康領域浙江省實驗室等創新載體,爭取佈局若干個國家重大創新平臺,引進共建一批在全球有重要影響力的新型研發機構,集聚一批國際一流的創新人才與團隊。到2022年,建成15個以上高能級創新平臺。
——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初具全球影響力。湧現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的領軍型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的研究與開發(R&D )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6%以上;基本形成產學研醫結合、上中下游銜接、大中小企業協同的全鏈條創新體系。到2022年,生命健康高新技術企業數和核心產業產值翻一番,形成1個以上千億級產業集群。
到2030年,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創新高地初步形成,生命健康產業產值達到萬億級規模,成為全國領先、具有全球識別度的生命健康原始創新策源地、高端平臺聚合地、產業協同發展引領區和數位生命健康融合發展示範區。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核心技術攻關、產品研發和產業化。
1. 強化前沿基礎研究。圍繞創新藥物、精准醫學、資訊技術與生物技術融合等基礎與交叉領域,組織實施重大基礎研究專案,省財政予以重點支持,力爭取得國際引領性原創成果突破。持續加大省自然科學基金投入,通過設立聯合基金等形式,構建多方參與支持生命健康基礎研究的機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 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生命健康重大科技專項,圍繞臨床重大需求確定10個左右主攻方向。滾動實施省重點研發計畫,每年啟動不少於50個項目,優先支持近期有望突破技術壁壘或取得全球領先原創成果的項目。(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3. 謀劃引進重大引領性項目。面向全球招引一批填補國內空白的重大項目。加強與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對接合作,引進一批國家專案成果在我省落地轉化。對企業從省外引進實施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擇優給予省重點研發計畫立項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
(二)打造高能級創新平臺。
4. 加快培育應用基礎研究平臺。支持浙江大學高水準建設醫學中心和長三角智慧創新藥物研究院。支持西湖大學加強前瞻性研究,建設世界領先的國家生物結構科學中心。支援溫州醫科大學聚焦近視防控和蛋白類藥物創新,加快轉化研究平臺建設。支援浙江工業大學依託長三角綠色製藥協同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平臺,開發一批國際獨創的藥物綠色製造新技術。支援之江實驗室建設大裝置和大平臺,有效支撐資料驅動的醫學研究與臨床實踐。(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5. 積極打造臨床研究創新平臺。加快建設國家和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財政按實際給予支持。加快國內一流高水準醫院和重點學科臨床服務能力建設,實施國家疑難病症診治能力提升工程項目,打造長三角地區有影響力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到2022年,力爭5個學科進入國際一流、10個學科進入國內前列。(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6. 做強做大產業技術研發平臺。推動生命健康領域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全覆蓋,支援有條件的研發中心升級為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引導和支援企業加強應用基礎研究,主動系統佈局一批省級重點實驗室。到2022年,新增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0家、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50家。(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7. 健全完善公共創新服務平臺。整合提升國家(浙江)新藥安全評價研究中心和省新藥創制、成藥性評價技術等創新服務平臺,完善開放協同的臨床前研究支撐服務體系。推動中國(浙江)衛生健康科技研發與轉化平臺建成全國標杆平臺。統籌全省臨床試驗機構資源,建設開放共用的臨床資源線上交易平臺。建設醫學影像共用平臺,加快實現全省範圍內醫學影像資料的互聯互通。高水準建設生物健康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
8. 大力發展新型創新平臺。支持中國科學院腫瘤與基礎醫學研究所打造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腫瘤公共研究平臺、臨床實踐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支援中國工程科技發展戰略浙江研究院聚焦生命健康領域,更好發揮高端智庫作用。加快建設天津大學浙江化工研究院,在合成生物學、蛋白質純化、藥物結晶等領域提供有效技術支撐。推進中國科學院大學溫州研究院和復旦大學溫州生命科學創新中心建設國內領先的高端轉化研究平臺。加快將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杭州創新研究院打造成為“醫工信”(醫學、工程學、資訊學)交叉的創新平臺和成果轉化基地。支援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所打造生物醫學工程全鏈條創新平臺。支持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建設南湖生命科學與大健康創新中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有關設區市政府)
(三)優化生命健康產業區域佈局。
9. 支持杭州建設國際領先生命健康產業集群。支持錢塘新區以杭州醫藥港為核心,打造新藥研發與高端製造集聚區;推動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加快建設以智慧醫療為方向的生命健康產業園;支持良渚國際生命科技小鎮對標國際一流做大做強;以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為基礎,集聚名企名校資源,高水準建設生命健康科創園區。到2022年,將杭州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千億級生命健康創新之城。(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杭州市政府)
10.推動各地生命健康產業特色發展。寧波市大力打造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大平臺和高端醫療器械製造中心。溫州市積極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生命健康創新中心。湖州市重點建設南太湖生物醫藥產業園,協同推進長三角綠色製藥協同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園建設。紹興市大力發展高端化學藥品製劑、生物技術藥物和高性能醫療器械,打造長三角地區生命健康綜合型基地。台州市做精做深高端特色原料藥,做優做強製劑產業,打造“中國綠色藥都”和世界級高端醫藥製造中心。金華市、麗水市大力發展現代中藥及天然藥物、生物醫學工程、生物製造等產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有關設區市政府)
(四)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11. 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編制生命健康創新型領軍企業名錄,開展全方位精准對接服務。結合深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雙倍增”計畫和本土跨國公司、“雄鷹行動”“雛鷹行動”培育計畫,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生物醫藥創新標杆企業。(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
12. 加大創新產品支持力度。對企業取得註冊證書並實現生產或銷售的創新藥物、創新醫療器械和首次取得第三類醫療器械證書的醫療器械產品,以及獲得美國或歐盟註冊認證的新藥和高端醫療器械,通過省重點研發計畫項目擇優給予支持。到2022年,實現20個以上創新藥物、20個以上創新醫療器械和100個以上第三類醫療器械獲批臨床研究或投放市場。(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藥監局)
(五)構建融合發展體系。
13. 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建設省醫療健康大資料平臺,形成資料交互共用服務機制。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國家級生物大資料開放技術平臺。支援健康醫療大資料標準化研究。(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
14. 加快生命健康產業數位化發展。建設企業主導的醫療健康人工智慧應用開放創新平臺。推動高性能電腦在藥物靶標篩選、藥物分子設計等方面的應用。加快人工智慧技術在醫用機器人、醫學影像輔助診斷等領域的深度應用。建設省生命健康產業大腦,構建產業即時大資料與精准對接服務平臺。(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15. 促進生命健康研發和應用融通創新。允許僅用於新藥和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的病床不計入醫療機構總病床數。在有條件的三甲醫院建設研究型病房,優先承接企業臨床試驗委託。根據臨床試驗不同類別,將主持或參與臨床試驗專案等同於相應層次的科研專案。將實施臨床試驗的績效納入臨床試驗專職人員職稱晉升考評體系。(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藥監局)
(六)優化生命健康創新創業生態。
16. 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研發外包與服務中心。培育和發展各類生物醫藥研發服務機構,鼓勵研發外包企業與國際標準全面接軌,打造藥學研究、臨床前安全性評價、臨床研究、生產工藝開發及產業化、技術轉讓服務和諮詢服務等全週期合同研發服務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17. 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引進國際頂尖科學家主持重大科技專案,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援和精准服務。在省級重大人才工程計畫中設立生命健康專項,持續增加各類人才工程計畫生命健康領域人才入選比例。採用國際合作辦學等形式培育具有前瞻性和國際影響力的跨學科創新研究團隊。(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
18. 深化國內外創新合作。主動融入長三角科技創新圈,開展跨區域聯合科技攻關和產學研創新合作,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生命健康協同創新示範區。加快與國際頂尖聯盟接軌,謀劃引進一批國際合作載體。支持研究機構和企業 “走出去”共建聯合實驗室,成效突出的優先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到2022年,與重點機構簽訂合作協定20個以上,聯合開展重大研究項目30個以上,建成各類合作載體2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
19. 強化生物技術與資訊安全。加強對生物技術研究開發活動安全形勢和前沿技術潛在風險態勢的預判預警,依法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加強對生物資訊資料的安全管控,嚴格執行網路安全和資料保密規定,健全生命健康大資料資源的安全存儲、管理和應用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在省科技領導小組的框架內建立由相關省級部門和設區市政府組成的協調工作機制。重視發揮生命健康領域高端智庫作用,建立健全專家諮詢機制。(責任單位:省級有關部門,有關設區市政府)
(二)加強政策保障。開展幹細胞和免疫細胞創新政策試點。針對上游關鍵零部件、關鍵試劑和原料的進口需求,在綜合保稅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範圍開展一站式進出口通關試點。對獲得年度國內或省內首台(套)產品認定的單位按規定給予獎勵,對列入《浙江省首台套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醫療設備首台(套)產品,在購買首台(套)產品保險時,保險費用的80%由省財政承擔。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專案和價格標準,加快建立綠色進院通道,打通集中採購、進院使用等多個環節。鼓勵有關設區市聯合制定生命健康產業發展規劃,聯動實施產業發展支持政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有關設區市政府)
(三)加強金融支撐。發揮各類投資基金作用,加強對生命健康領域創新發展的資金支撐。鼓勵各地設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基金,重點支援企業不同臨床試驗階段的產品研發。實施“鳳凰行動”計畫,支援醫藥企業上市、擴大再融資、並購重組、跨境投資。重點支援和推薦一批生命健康企業登陸科創板。(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有關設區市政府)
(四)強化考核評估。加強健康產業的統計監測與分析,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統計分類目錄與體系,適時發佈全省健康產業年度報告。建立完善生命健康科創高地建設工作的推進評價體系。(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